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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國立成功大學延攬菁英人才補助要點】啟動徵件

一、    辦理時間:114年6月16日至114年6月30日。
二、    補助對象:本校新聘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三、    推薦方式:各學院得於擬聘任教師經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前,檢具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,向審查委員會提出推薦:

  1. 紙本(核章正本)送至「策略發展整合室-國立成功大學延攬菁英人才工作小組」。
  2. 電子檔email至em50902@email.ncku.edu.tw。

四、    經費使用規定:

  1. 本要點以協助新進教師建立研究團隊、設備及環境為目的。
  2. 經費來源由校務基金受贈收入項下支應,經費核支請依本校受贈收入收支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  3. 獲補助者,經聘任為本校專任教師且完成聘任程序後,始得領取本補助。補助金一次撥給,使用期間為兩年。

五、    聯絡人:張小姐 06-2757575*51053

 

附件下載: 國立成功大學延攬菁英人才補助要點推薦資料

法規要點: 國立成功大學延攬菁英人才補助要點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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